绵阳锦旗哥一事被两罚 质疑相关部门及人员伪造公章公文
绵阳锦旗哥一事被两罚 质疑相关部门及人员伪造公章公文
绵阳锦旗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因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绵阳锦旗哥冯勇军(下称锦旗哥)从2025年12月开始报案。因相关单位未依法接处警并办理,持续报警,期间三次针对相关单位提起行政不作为之诉,但未获受理。4月23日晚,锦旗哥再次报警与指挥中心询问互动。24日凌晨,被相关单位以扰乱单位秩序传唤。晚十时许,相关单位以寻衅滋事对锦旗哥作出拘留14天的[2025]042401号行政处罚决定。因被锦旗哥指出程序违法,主办民警罗X撤销处罚后,又启动了新的讯问程序,讯问笔录法制大队副大队长邹XX不允许锦旗哥签字、不允许补充补正笔录内容。25日凌晨三点多,相关单位重新对锦旗哥作出了拘留13天的[2025]042501号行政处罚决定。戏剧性的是,5月10日,锦旗哥继续就之前被非限事项报警,相关单位出具受案回执。 相关单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处罚行为,明显违反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绵阳锦旗哥认定处罚存在问题。经认真检查分局同一时期的处罚文书,锦旗哥发现自己的处罚决定书明显与别人的有多处不同,一是同期其他人的处罚决定书加盖的公章编码为5101008266881,而自己行政处罚决定加盖的公章编码为5101000991661。二是同期他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有二维码,而自己的没有;三是他人的行政处罚文书编号规则系[2025]XXXX(序列)号,而自己的是[2025]XX(月)XX(日)XX(序列)号;四是自己的行政处罚决定比他人的抬头与落款的行政处罚机关名称均多出“四川省”三个字。 据相关规定显示,同一个行政机关只允许刻制一枚公章。锦旗哥怀疑,自己行政处罚决定书加盖的公章是成都非法制章窝点四眼桥制作的。 办案人员周某、刘某、罗某、苏某、及其他共计超过7人参与了锦旗哥的处罚案的办理,锦旗哥认为,上述人员明显涉嫌伪造公章、伪造公文违法犯罪。 绵阳锦旗哥称,自己已经就相关单位及执行人员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向市局报案。同时要求监察委及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处理。绵阳锦旗哥相信,四川省委、省政府绝不会对该局及相关人员破坏司法公信力的行为放纵姑息,一定会严肃追责。 同时,锦旗哥称其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续进展,敬请关注。
他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出编号规则、二维码、公章编号、抬头落款均与锦旗哥的不一致
传唤证,案号为(2025)042401,公章编码为5101008266881,所附图片仅证明存在两枚公章。
受案回执公章编码为5101008266881
处罚决定文书编号为042501号,与传唤证案号042401号不一致,公章编码为5101000991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