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错就改 善莫大焉!
知错就改 善莫大焉!
看了今天头条榜,总结了一个道理:
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用俗话说就是:
犯了错误,只要改正,还是好同志!
如果延伸一下,是不是可以理解为:父母犯法的影响也会有所改变,比如:子女参军、公务员报考、入党提干…
毕竟“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一直是我党的宗旨…
也不知道总结的对不对?
烦请大家给个点评!
附头条总结内容来源:
院长受贿刑满后再当副院长:湖南浏阳市一名曾因受贿罪被判刑的公立医院院长,在八年后摇身一变,成为另一家公立医院的副院长。
刘士余同志简介:
刘士余曾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书记,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副书记、理事会主任等职。后因“政治立场动摇,党性原则缺失,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公开发表不当言论,缺乏政治警觉和保密意识;为官不廉,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私利,违规安排他人到金融系统工作和提拔职务,为亲属违规购房打招呼,收受礼品礼金”等原因被中央决定给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调研员;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7月8日,网传证监会原主席刘士余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的身份在企业调研。官方新闻报道显示,刘士余确已出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
知错就改善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