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那些事儿
“上访”那些事儿
门难进
脸难看
话难听
事难办
……
这是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对信访现状的着墨。
师爷今天下午也遇见两起上访事件
事件1:本地上市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及断缴社保,大批员工到县政府上访,公安局派出大量工作人员维持现场秩序。结果是社保局起诉该公司,法院已立案。要求补缴员工社保,上访员工的其他诉求并未解决......
事件2:当事人双腿截肢想通过工伤获取赔偿,一审未支持诉求,于是带领他的家属朋友坐在法院立案大厅不走(不上诉要上访)。于是法警和保安不得不开始维持秩序......
这些事件真是让师爷叹为观止......-
01
什么是信访?
信访是人民来信来访的简称,人民又称之为“上访”。
2005年修订的新《信访条例》中对信访是这样解释的: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02
为何国人对“上访”情有独钟?
“欲知大道,必先为史”——我们先来看看信访的发展历程
信访这一行为在我国历史渊源流长,可以追溯到古代社会。可以说国家的出现就开始有了信访的类似活动。
尧时期——设“进善旌”,插上一面专用旗帜,需要发表意见的百姓站在旗下就可以发表意见了。
设“诽谤木”,今天在天安门前的“华表”就是来源于此,即在交通要道上放上木牌或者木头,百姓可以在其上书写建议或者意见,使“天下得攻其过”。
舜时期——在门前设“谏鼓”,有事击鼓进谏;设“纳言”一职,成为中国历史上最高的信访官。
西周时期设立“路鼓”“肺石”制度,百姓可以通过击鼓和敲石头鸣冤。
汉朝设立”公车司马令”职位,专门在宫墙边接待上访百姓。
魏晋南北朝时期设立“登闻鼓”,这个制度经过古装电视剧的广泛传播,大家都比较熟悉了。
北齐正式出现“邀车架”,阻拦皇帝的车架,然后鸣冤。
隋朝设置谒者台,类似于今天的中央调查小组,在调查过程中慰问百姓,监察官吏,纠正冤假错案。
唐朝继续继承登闻鼓和肺石,而且武则天还开创了意见箱,设立了“匭使院”机构来下听民情。
宋朝有“登闻鼓院”和“理检司”,并规定百姓上访必须先敲登闻鼓,登闻鼓院不受理,再去检院,检院不受理才能拦御驾。
清朝有“告御状”和“京控”,但是对上访百姓有严格的程序规定。
1931年,瑞金时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设置控告局,并有控告箱供百姓提出意见和建议。
1948年成立“中央书记处政治秘书室”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1986年合并中办信访局和国办信访局。
1995年颁布实施《信访条例》。
2000年组建国家信访局,将中办国办信访局更名为国家信访局。
2005年重新修订《信访条例》。
纵观上面的信访发展历程,不难发现,现有信访制度一定程度上继承了传统文化和制度,传统政治制度的民本主义思想对人民根深蒂固的影响,大家依然会相信进京控告这种自我救济的渠道;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是百姓“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的表现,司法机关公信力不够;
除了这些原因,经济成本也是重要影响的因素,上访相对于诉讼而言,经济成本更低。
03
不是所有的问题都适合信访
法律明确规定了凡是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都应该走正常的法律程序。
这一类型的上访活动可以统称为诉讼类信访,明明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的,依然选择信访,结果不言而喻。这一类型的信访人显然是对法院等司法权威机关的公信力较低,往往把希望寄托于领导的批示,认为领导的意见可以左右诉讼的走向。
04
信访不是闹事,也应遵守法定流程
信访注意事项:
逐级上访,不能越级上访;
找准责任机关,不要所有机关都上访一遍;
上访要有理有据,一面落下无理取闹的把柄;
注意时间,法定时间内依法索要书面告知书和答复,妥善保管;
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复查。
结语
我国对信访机构的设置太过繁杂,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党委、人大、政府机关、司法机关,甚至国企事业单位都有信访机构,名称也不一致;
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不多,对很多专项事情都无权管理,上下级机关来回踢皮球。经典话术诸如此类“你说的情况我很能理解,但是我们也没办法”.....很多问题也不能解决,上访者来回跑,浪费时间人力。
所以当我们遇见各种问题时,要相信法治社会,司法机关的权威,通过合法渠道进行自我救济。切记盲目选择上访,非理性的上访往往游走在法律的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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