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回老家建房养老,新时代的“告老还乡”还能实现吗?
退休回老家建房养老,新时代的“告老还乡”还能实现吗?
看多了历史古装剧,当朝大臣如能善终,多半都是“告老还乡”,回到生养自己的地方,叶落归根,终此一生。

然而对于现代人来说,“告老还乡”已成为一种奢望,基本不可能了。
据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8月15日消息,湖北省农业农村厅14日答复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释妙量、谭远春委员关于鼓励城市退休人员“返乡养老”的建议称,城市退休人员可以继承和租赁农村的房屋,鼓励与村民合作建房,但不能买卖或继承宅基地。
关于“出台政策,允许城市退休人员回祖籍、出生地、长期居住或工作的地方继承或者购买宅基地,重修或建设房舍”的建议,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答复表示,目前法律不允许突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城市退休人员可以继承和租赁农村的房屋,鼓励与村民合作建房,但不能买卖或继承宅基地。

只要户口从农村迁出,就意味着这辈子再也回不去故乡了,当继承的房屋无法再居住,也就意味着你的根彻底断掉了,未来会有破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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